即將在9月1日上路的租賃新制2.0,規定「電費不能超過台電最高級距之金額」,租屋代管專家表示,過去租屋糾紛特別容易因為電費產生爭議,現在新制規可明確保障合理電費,但是並未規範水費、網路費、第四台等費用,要留意房東可能轉嫁至其他費用上。

▲多數人租屋最在意租金高低,但水電、網路、清潔管理費也是額外成本。
每度電費竟收8元
曾經吃過電費悶虧的石小姐,多年前首次在台北租屋,最後找到牯嶺街1樓公寓的分租套房,合約載明房租每月1萬3500元,含水費跟第四台、網路,電費則收一度5元,沒想到入住後才發現,夏季電費1度竟收8元,房東則解釋電費會隨夏季、冬季費用不同而調整,「合約寫的是冬季夏季平均單價。」
此外,石小姐有次出差長達一個半月,2個月後電費還須繳1000多元,詫異詢問房東,房東卻回說,房客必須平攤公共電費、包括外面的「路燈電費」。石小姐回憶說:「這是我人生第一次租房,也從沒看過電表,就算覺得房東說法不合理,也不知道要怎麼爭取權利。」只能摸摸鼻子付清,但是租約一年到期後就立刻搬家走人。
一般獨立式套房比較沒有電費爭議,台電寄出的電費帳單是多少、房客就負擔多少,由大樓或公寓改成的分租式套房則不然。優式租售管理創辦人傅韋豪解釋,有些房東會幫每一間分租套房分裝電表來計算度數,但是每一個分店表最後會匯集在總電表上,而台灣電費採取「累進費率」,當電量使用越多時,每一電度計價會更高,因此房東才會訂出一個平均價碼,免去分算的麻煩,但是有些訂出一度8元、10元,則明顯超出家庭用電3元太多。
網路、水費是漏洞
最新租賃新制明確規範,未來房東收費不能超過台電最高級距金額,也就是夏季最高6.41元、非夏季最高5.03元,傅韋豪建議,因為有2種金額、容易搞混,房東可直接訂立每度電5元,必較不容易觸法。傅韋豪也提醒房客,儘管法令對於電費提出明確規範,但是其他如水費、網路費、第四台、甚至是清潔費卻沒有規範,房客要特別留意這些項目是否收費合理。

▲台電收費採取累進費率,每一期帳單的電費單價都會有所不同。
傅韋豪表示,過去經手的租屋糾紛中,受害的租客大多是對法律知識不健全的學生族群,由於初次離家在外租屋,對房東的不合理規範只能照單全收,建議簽約時一定要去網路下載內政部的定型化契約來互相對照,踢除對自己不利的租約條文,才能保障自身權益。
【資料來源:YAHOO!奇摩 房地產新聞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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